阿拉伯数字是国际上通用的数字表达方式,最初由印度人所发明,被阿拉伯人带到了欧洲,13到14世纪传入国内。在中国,数字可以分大写与小写,其中大写是用汉字来书写,小写指的就是阿拉伯数字。0到10大小写对照表如下:

0到10大小写对照表

壹(一)(1)、贰(二)(2)、叁(三)(3)、肆(四)(4)、伍(五)(5)、陆(六)(6)、柒(七)(7)、捌(八)(8)、玖(九)(9)、零(零)(0)、拾(十)(10)、佰(百)(100)、仟(千)(1000)、万(万)(10000)、亿(亿)(100000000)。

大写数字始于唐朝,是武则天发明出来的,后来经过朱元璋改进完善,将记账数字必须由“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、百、千”改为“壹、贰、叁、肆、伍、陆、柒、捌、玖、拾、佰(陌)、仟(阡)”等写入了法令之中,后来“陌”和“阡”被改写成“佰、仟”,并一直使用至今。

简单来说,大写数字的应用是为了防止涂改账册,在现代生活中运用最多的是会计,主要用于发票、收据等与金钱有关的日期、金额等的数字,在企业的收款付款中,每次都要写明金额的大小写,以防后期引起争议。

中文数字大写的规则

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“元”为止的,“元”之后应写“整”或“正”字;在“角”或“分”之后的,则可以不写。在金额数字前,应标明“人民币”字样,不得留有空白。比如¥1409.50,应写成: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。